第一章总则
为做好学校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,保障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,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,根据《中华**教育法》《中华**高等教育法》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文件*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章程。
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财经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。
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“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公开透明”的原则。
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*部门、考生及家长、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*。
第二章学校概况
第四条学校全称:山东财经大学学校代码:10456
第五条学校地址:
舜耕校区:济南市舜耕路40号
燕山校区:济南市二环东路7366号
圣井校区:济南市经十东路18602号
第六条办学性质:公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
第七条办学层次:本科生、研究生教育
第三章组织机构
第八条学校设立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,指导招生工作,研究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项。
第九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与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,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相关工作。
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
第十条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、学校招生简章、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。各有关省份的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。
第五章录取规则
第十一条学校根据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及当地生源情况,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。对各投档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,在生源范围内按要求进行征集。
第十二条学校认可符合教育部及各省有关文件*的政策性加分和降分进档项目,不设院校级差和专业级差。
第十三条普通类实行“专业(类)+高校”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高考综合*省份,进档考生在满足专业(类)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,直接录取到相应专业(类)。
第十四条普通类实行“院校专业组+专业(类)”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高考综合*省份,进档考生在满足院校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,在校专业组内按照“分数优先、遵循志愿”原则,依据投档成绩(位次)从高到低录取到相应专业(类)。考生所报专业都无法满足的,如果服从专业调剂,在院校专业组内由学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(类);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,学校做退档处理。
第*条普通类未实施高考综合*省份(内蒙古自治区除外),学校按照相关省份投档*接收投档,安排专业(类)时,按照“分数优先、遵循志愿”原则,依据投档成绩(位次)从高到低确定考生录取专业(类)。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,根据专业(类)对相关科目要求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(类)。考生所报专业都无法满足的,如果服从专业调剂,由学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(类);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,学校做退档处理。
第十六条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“招生计划1: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”的录取规则。
第十七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:按照教育部和相关省份有关文件及《山东财经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》执行。
第十八条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:按照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》执行。
第十九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规则: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及《山东财经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》执行。
第二十条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规则: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有关文件及《山东财经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》执行。
第二十一条学校公共外语课只设英语,小语种考生慎重报考,录取的非英语语种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须改学英语。
第二十二条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。